近期总领馆处理一起中国公民入境泰国受阻案:当事人从第三国赴泰,泰移民局认定其利用中泰免签协议,欲借道泰国规避第三国的免签停留限制。当事人被拒绝入境并被遣返回出发地。总领馆在此提醒赴泰中国公民: 一、遵守泰国出入境法律规定。根据中泰免签协议安排,中国公民可免签入境泰国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入境泰国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定居等须事先批准的活动以及拟在泰停留超过30日的,须在入境前办妥相应签证。 二、就个人旅泰计划事先准备纸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往返机票、酒店订单、旅行计划、一定数量的现金(入境旅客身上须携带现金或等值外币至少10000铢(每人),20000铢(每户))等,如在口岸被泰移民局抽查盘询请如实回答问题。根据国际惯例,泰移民局有权在口岸对来访人员进行盘查,如认定其访问目的与所持签证类别不符或怀疑有非法移民或非法务工等倾向,将拒绝入境并予遣返。 三、在第三国务工的中国公民应根据该国法律要求办妥相应签证,不要试图依据中泰免签协议借道泰国规避第三国的免签停留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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